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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八大专稿二 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 发布时间:2012-09-21 00:00
 
 

    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具有属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就必须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十七大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以便民利民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着力增强对人民性的感情认同。

    2010年8月,句容法院精心编织了一张网:一个诉讼服务中心,11个乡镇基层诉讼服务站,法官定片定责全面对接,法庭与辖区内的各诉讼服务站定点联系。一个个点连成线,一条条线又织成网。经过近两年的运转,句容法院以诉讼服务站为载体,横向覆盖全市乡镇,纵向深入各部门、各行业的网格式诉讼服务平台日渐完善,形成了“十里之外有法官,百姓诉讼在家门”的格局。

    2010年底,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有专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显要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提供图文并茂的诉讼服务指南,便于当事人自主查询有关法律规定和诉讼信息。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推行“开放性”服务,降低了立案柜台高度,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缩短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一站式”服务,将审查立案、诉讼收费、随机分案、排期开庭等功能集于一体,简化了环节,缩短了时间,减少当事人讼累。切实做到了“诉讼有人引、咨询有人答、立案有人接、材料有人收、困难有人帮”。开发区、润州区、丹阳法院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此外,各法院还在人民法庭、乡镇、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96个,方便当事人就近诉讼。

    丹阳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四家试点单位之一,扎实推进小额速裁工作。小额速裁的主要特征是诉讼标的额小、审理周期短、诉讼成本低,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财产性纠纷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一审终审”。作为全省首批4家试点单位之一,丹阳法院在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过程中,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依法理性引导当事人选择小额速裁,并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以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审判工作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扩大了小额速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当地人大评价小额速裁是“便民诉讼的新举措”,丹阳市委政法委将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列为该市“2011年度政法工作创先争优项目”。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便民利民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目前,全市法院共设立巡回法庭20个,固定巡回审判点51个。2008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29966次,审结案件24161件。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确保其打得起官司,共为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0.74万元,提供执行救助资金433.44万元。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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