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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十八大专稿四 主动依法服务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12-10-09 00:00
 
 

    法院的工作是依法履行司法职能,一切工作只有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十七大以来,全市法院自觉将自身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依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强化能动司法,做好主动服务。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复杂局势,全市两级法院切实增强政治使命感和司法责任感,迎难而上,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市委中心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公正司法和能动司法职能,认真研判金融危机形势下影响“三保”工作在司法领域的表现,积极采取依法主动服务“三保”工作的司法应对措施,及时成立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的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服务“三保”工作司法措施的跟踪监控和不断完善。市中级法院就依法服务“三保”,推进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文化建设等进行专题调研,出台规范性文件20件,得到省法院和市主要领导36次批示肯定。

    全市法院深入开展联系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应对金融危机期间,市中院院领导带头,每人联系两家企业,带队深入相关联系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状况,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需求,切实提高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全市法院建立与辖区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经济贸易委员会、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银监局等)之间的横向联络、沟通机制,及时获取辖区内重点企业经营状况、金融部门的金融安全和企业职工就业状况等信息,准确把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有效提供司法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重点做好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规范劳动用工、防范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指导和服务。依法帮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向企业发出相关司法建议,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共联系走访19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指导和培训15330人次,编印《服务“三保”案例选编》、《现代企业治理与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等书籍赠送相关企业,受到广泛好评。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精神,全市法院采取扎实措施,依法全面服务辖区企业。中院茅仲华院长亲自带队走访了沃得重工等多家企业,和企业家面对面交流沟通。6月份以来,全市法院共走访了大全集团、万新光学、鹤林水泥、沃得重工、豪斯嘉地产等企业190余家,现场解答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300余件次。为深入了解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司法需求,两级法院集中走访了各级企业界代表和委员,充分听取代表、委员对近年来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仅6月份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70余人次。

    各法院以争创服务小微企业示范点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服务小微企业活动。市中院年初制定关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润州法院主动依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区委作出决定在全区开展向润州法院学习活动;开发区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小微企业案件合议庭,举办镇江首届“圌山法企文化节”;京口法院建立服务小微企业QQ群;丹阳法院深化与行业商会等和谐共建;句容法院会同工商、旅游、律协、消协等多家部门,积极服务该市旅游业健康发展;扬中法院在八个社区服务点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月活动;丹徒法院组织民商事法官深入21家中小企业调研,在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五项司法保障措施。市中院还从现代企业治理和经营的特点出发,编写印发了《现代企业治理与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并将“手册”送赠企业经营者。6月份以来,两级法院共向全市企业发放各类风险提示“手册”2300余册,深受企业经营者的欢迎。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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