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镇江两级法院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和镇江中院《关于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的工作方案》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共组织旁听活动71场次,邀请代表、委员487人次,特邀审判监督员106人旁听评议庭审。活动中,各法院把专项活动的开展和所提意见的落实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树立法官形象和展示法院风采的有效平台,受到代表委员的好评。
各法院在结合自身特点,将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丹阳法院:规范庭审,请代表填写《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和庭审形象三个大方面共十二个小方面进行广泛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句容法院:开展活动做到“四个强化”:强化活动组织领导,强化庭审代表性,强化庭审的社会效果,强化活动的效果转化。
扬中法院:选任镇江市人大代表、该院审判员肖丽蓉担任示范庭审判长,代表们对庭审现场审判人员的仪表风纪、庭审驾驭能力、质证认证水平、案件事实是否查清等方面进行打分。
丹徒法院:建立健全任务分解机制,把筛选旁听案件的数量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并根据案件性质选择旁听对象。
京口法院: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先后选择了一些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润州法院:开展活动注重“四个结合”,把旁听庭审活动与开展考核法官能力相结合,鼓励一线审判人员积极配合旁听庭审工作。把旁听庭审活动与向代表汇报工作相结合,具体汇报民事审判、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以及司法改革等情况。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并作为考核法官业务能力的重要参考依据。把旁听庭审活动与宣传法院工作相结合。
开发区法院:通过活动的开展,共发放《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106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20余条,意见、建议经整理归纳后直接反馈给审理案件的业务庭和法官。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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