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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狠抓消防安全不流形式
  • 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镇江中院狠抓消防安全不流于形式。

    1月22日,在镇江中院姚强副院长的带领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检查组集中检查消防工作。检查组逐一检查了办公楼内各楼层、车库、泵房、值班室的消防设施,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指出,并现场要求义务消防员回答工作职责,演示发生火灾时如何应对。姚强副院长希望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强化防范意识,教育干警不乱扔烟头,下班及时关闭电源,不在办公区域擅自使用电水壶等电器。要求义务消防员平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工作和生活安全祥和。

    1月25日,镇江中院召开义务消防员会议,向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传达了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学习《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职责,布置了消防工作任务。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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