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增强法治理念 优化素质能力 努力创新争先
  • 发布时间:2013-04-03 00:00

 

    3月29日下午,镇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长、民一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镇江中院民一庭、民四庭负责人及部分审判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疑难以及争议较多的问题进行了疏理分析,提出讨论意见。

    姚强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2012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条线共新收各类民事案件29599件,审结29721件,同比分别下降10.34%、9.89%。镇江中院新收二审民事案件1269件,审结1277件,同比下降3.5%、3.11%。润州法院民一庭、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被评为全省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丹徒法院宝堰法庭被评为全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另有多名法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姚强副院长指出,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理念的论断对于民事审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新民诉法实施、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方式变化、涉诉信访处理方式、审案范围扩展,对审判工作也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下阶段的民事审判工作,姚强副院长要求:一是把握形势,更新理念,适应社会变革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遵守法律程序和在法律程序框架内解决问题的理念、调判结合理念、案结事了理念、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理念。二是创新争先,为法院系统争先创优作出更大贡献。始终不渝服务和保障大局,公正高效办案,提升服判息诉率,始终不渝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工作特色。三是加强学习、优化素质、提升能力。在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思考和研究,加强交流培训,保持民事审判部门力量和骨干力量的相对稳定。四是上下协调、合力共建、优化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监督指导意见,同时中院也要提高监督指导质量;严格执行定案把关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和保证廉洁司法;人民法庭要沟通互动,优化环境。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