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江苏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改革、加强对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的监管、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全省法院司法技术保障工作,省法院于2013年7月17日在镇江召开了全省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例会。省法院司法鉴定处吴立香处长、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史玉林、各市中院鉴定处处长、部分基层法院司法鉴定科长、省法院司法鉴定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中院汇报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会议就深化两项改革进行了专题讨论,一是深化司法拍卖工作改革,二是加强对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监管工作改革,全面建立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最后,就三个规定:《罪犯疾病伤残法医学技术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鉴定人出庭作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
吴立香处长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果三个方面对全省法院上半年司法技术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半年工作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打算:一是积极主动应对新民诉法、新刑诉法实施当中对司法鉴定提出的新要求,规范鉴定人出庭、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精神病强制治疗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拍卖工作改革,拍卖信息发布要进一步公开,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量身定做;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现场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集中力量解决中介机构收费高问题,试行当事人询价选择机构。三是要逐步实现中院全部设立“三同步”摇号室;严格动态监管随机摇号中机构的中签率;严格坚持任职回避制度;备选机构要全部签订廉洁承诺和收费承诺。四是规范对外委托流程管理;规范鉴定时限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严抓中介机构的动态监管;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落实定案把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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