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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获市军地互办实事先进单位
  • 发布时间:2013-08-01 00:00

       

    7月29日,镇江中院作为镇江市军地互办实事先进单位,受到镇江市委市政府和镇江军分区的联合表彰,该院民一庭副庭长柳建安作为军地互办实事先进个人同时受到表彰。

    1993年以来,镇江市每年以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组织开展军地互办20件实事并全部圆满办结。军地互办实事作为双拥特色,为镇江市连续六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今年年初,镇江中院与市里签订了责任书,承诺年内成立军地互办20件实事之一的法律拥军培训基地。在院长茅仲华的积极协调下,镇江中院与镇江军分区政治部合力联手,于今年3月15日在镇江军分区国防园揭牌落成镇江市法律拥军培训基地。揭牌当天,“基地”第一课同时开班,50余名部队官兵接受了由镇江中院民一庭资深法官授课的法律培训。基地的落成并运转,标志着镇江法院法律拥军培训工作步入常态和规范。全市法院根据部队实际需要,采取短期集中培训、授课辅导、巡回讲座、实地考察等形式,为部队培训法律人才。镇江中院及各基层法院业务部门、驻镇部队政治部门承担授课、辅导任务,努力将法律拥军培训基地打造成高层次的法律拥军平台。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法律拥军和涉军维权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2012年,镇江中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双拥六创”标兵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被省法院、省军区授予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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