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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丰富“三评查”形式注重成效
  • 发布时间:2013-09-13 00:00

  

  

    在“三评查”活动中,全市各法院切实把握工作主动,坚持院党组、审委会抽查,院评查组集中评查,部门自查三项工作齐头并进,确保完成规定评查内容的同时,自加压力,丰富“三评查”自选动作,推动活动创新创优。

    充分发挥“火车头”作用。各法院实行领导带头抽查案件制度,院党组每月组织1-2个庭审观摩,在庭审观摩中,全方位考察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现场打分,着重向承办人员指出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审委会委员每月承担3-5件裁判文书抽查任务,采取审委会集体点评的方式,对文书从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说理是否充分、主文表述及处理结果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把握。

    巧妙借力“示范庭”载体。评查活动中,中院业务部门以开展“示范庭”为载体,对本部门每位审判人员逐一过堂,庭后随即召开集中点评会,由分管院长组织大家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做到边观摩、边评查、边整改,收到良好实效。同时,积极为基层法院条线法官做庭审示范,请基层法院法官和中院“三评查”活动办公室一起对庭审活动进行评查,指出庭审不足;或到基层法院条线部门进行庭审观摩评查,就常见庭审问题进行沟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有效实现了两级法院庭审评查活动的上下联动。

    全面打造“晒问题”平台。在评查过程中,各法院克服“重评优、轻评差”,把着力点放在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上。日前,市中院将“三评查”活动中发现的一批存在格式、文字、标点错误和引用法律条文错误、诉讼费表述不准确、主文表述不严谨等典型性瑕疵文书制作成展板,在全市法院巡回展示,主动“晒问题”、“晒差错”,帮助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强化文书质量意识,推动落实整改。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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