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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就加强环境司法保护举行座谈
  • 发布时间:2013-10-12 00:00

 

 

    10月11日,镇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资源环境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全市两级法院的分管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交流了各地资源环境案件审理情况、工作经验、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资源环境案件审判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认真研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就有关问题形成共识,并提出修改建议。

    镇江中院分管副院长郑清就全市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审判的重要意义,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法治国家建设、对人民群众和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做好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扎扎实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能动司法,创新审判形式,更有效地排除不利影响,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司法工作;积极研究试点环境保护三审合一和集中管辖、巡回审判等机制,创出镇江环境司法保护的亮点和特色。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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