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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 发布时间:2013-11-21 00:00
 
 

    201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第三轮平安镇江建设活动,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全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

    近日,镇江市委下发决定,表彰2011-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法院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共有7个集体被表彰为“2011-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6名个人受到表彰。

    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有: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镇江中院、丹阳法院、句容法院、丹徒法院、开发区法院、扬中法院立案庭、润洲法院刑事审判庭。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市中级法院丁丽琴(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二等功:丹阳法院严宏坤。

    三等功:扬中法院朱琴梅、丹徒法院胡正宇、京口法院刘红斌、开发区法院陈萍萍。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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