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掀起学习翟树全同志事迹新高潮
为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用翟树全精神指导司法实践,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镇江中院积极组织参加翟树全精神研讨活动,近期,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翟树全精神研讨会征文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围绕“扎根基层服务百姓,秉公办案两袖清风”,深入研讨翟树全精神的本质内涵、时代价值和实践启示,撰写对翟树全精神的思考和感悟,并就自己身边的“翟树全”式的先进典型谈学习心得体会。目前,广大干警积极踊跃参与征文撰写,全市法院正掀起学习翟树全同志事迹新高潮。
注: 翟树全,男,汉族,1960年6月生,吉林省农安县人,中共党员,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1989年,他带着对法律的热爱,从一位中学语文教师走上了基层法庭的岗位,而且这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他创造了承办2100多件民商事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激化矛盾骄人业绩。他被评选为2009年度“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12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2年12月4日,翟树全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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