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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认真部署代表审议意见办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2-19 00:00

 

    在今年初召开的镇江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议意见,近日,镇江中院精心部署,发出《关于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将代表们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分解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提出具体要求:

    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正确认识做好代表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茅仲华院长要求,此次办理工作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确保取得全市法院工作新成绩、新实效。本院各相关办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办理力度,把办理代表审议意见,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

    强化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受理意见办理工作任务后一周内,要明确承办责任人,要做好办理工作记录和台帐,加强与联络工作职能部门的沟通,以便协调相关事宜。

    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水平。办理部门要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对代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工作意见,真正把意见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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