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近日,镇江中院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十不准”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平安镇江、法治镇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案》指出,此次活动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四查四治”和“四查四治四扎根”要求,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司法廉洁意识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方案》要求,活动从2014年2月份开始。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规定环节进行。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法院机关全体党员参加,重点是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
学习教育阶段,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在内部局域网开设学习交流专栏,刊登学习讨论心得,加强交流,;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翟树全、赵亚夫等先进典型,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组织参观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新四军廉政建设史实馆、镇江烈士陵园,开展现场教育;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深刻认识法院干警最重要的职业良知就是司法为民,最核心的职业道德就是公正廉洁司法,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
征集意见阶段,通过持续深化“三解三促”,普通党员进社区结亲活动,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近距离听取各界群众意见,特别注意听取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查找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公开”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院长信箱等载体,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召开多层面、多层次座谈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征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以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意见。针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特点,开展司法作风巡查。以立案窗口、审判法庭为重点开展院机关司法作风巡查,把巡查作为发现问题、了解情况的重要渠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向检察官、诉讼当事人、律师、旁听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广听民声、广纳民意,努力使活动开展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查摆问题阶段,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运用多种方式查找问题。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通过群众诉求查找问题,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院(庭)长接待日等制度。通过案件质量查找问题,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原因。通过明察暗访查找问题,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注重发挥廉政监察员职能。通过当事人反馈意见查找问题,在执法办案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四风”问题,重点查摆法院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查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谈心谈话、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等形式,做到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真正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
整改落实阶段,重点针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汇总、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和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
抓好专项整治。围绕反对“四风”,在全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即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坚持求真务实,重点治理各类会议研讨、节庆表彰、上报下发文件过多现象,积极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印短文,提高工作实效;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坚持司法为民,专项治理对待群众推三阻四,态度生硬冷漠,在当事人面前逞威风、耍霸道,不愿意耐心细致地帮助群众释疑解惑,接待当事人没有耐心,作风粗,动辄给当事人看脸色、发脾气的衙门作风;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坚持艰苦奋斗,着重解决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消极、方法简单、作风拖拉、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和执行难等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坚持廉洁司法,按照中央、省、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吃喝、下基层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受律师或案件当事人吃请和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等问题。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开展群众评议法院活动,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检验教育实践活动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
形成实践成果。着重针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案件、涉及侵害群众权利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等,组织开展集中宣判,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建立健全司法作风建设工作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司法廉洁、法官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紧密联系审判实际,研究制定说情打招呼登记制度;另一方面,围绕如何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民生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坚持边教育、边实践、边总结,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司法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出一批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以更好地指导审判实践,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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