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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多举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发布时间:2014-02-25 00:00

 

 

    随着权利人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呈现纠纷类型多样、审判领域拓宽、关联案件比重增加等新变化、新特点,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考验。镇江中院立足审判实际,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新特点、新变化,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多举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2013年,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88件,其中,判决50件,撤诉129件,调解105件,调解撤诉率为81.3%。

    创新工作机制,提供司法保障。加强院校合作,搭建法学理论与实践互动桥梁,与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就调研合作、学术交流等积极联手,申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研究》调研课题入选镇江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探索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等主体参加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镇江市科学技术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推行“精品案例工程”,发挥裁判文书的示范辐射作用,审理的“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诉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和“尹赟凯侵犯著作权罪案”入选《2012江苏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

    强化监督指导,统一司法尺度。随着知识产权案件的增加,特别是涉及网络著作权案件、商标权等关联案件迅猛增长,各基层法院在侵权认定、赔偿数额等问题上的差异逐步显现,司法尺度不够统一,致使多数被告难以接受,均不服上诉。同时,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也存在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具体的非法经营数额、犯罪形态等方面的分歧。为此,镇江中院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通过在审理网吧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系列案件中,逐步确立侵权认定标准和赔偿原则,还注重与基层法院的业务探讨和交流,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和职务交流力度,逐步规范和统一辖区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标准。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司法形象。注重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有效回应知识产权司法需求。以服务创新创业、实现“四大行动计划”为目标,主动走访辖区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结合双打专项行动,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庭审直播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积极参加电视台举办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型企业活动;以“3.15”为契机,公开审理某隐形眼镜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邀请市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并在电视台播出庭审情况;结合“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服务与法律咨询;深入基层法庭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邀请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发放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资料,增强了公众的维权意识,威慑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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