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保险行业调解员受聘参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
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以及涉保险理赔的侵权类纠纷增幅巨大,导致此类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更快更好、更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底,镇江市中级法院和镇江市保险业协会商讨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同时出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
3月21日下午,镇江法院首批保险纠纷调解员聘书颁发暨润州法院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在润州法院举行。来自全市保险行业的4名专职保险纠纷调解员和16名兼职保险纠纷调解员接受了镇江市中级法院颁发的聘书。据了解,这20名专、兼职调解员系经市保险协会推荐和市中级法院审核确定,将在润州、京口区法院率先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
镇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向专、兼职保险纠纷调解员表示了衷心的祝贺。在随后的讲话中,陈敏副院长要求各法院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保险业协会在协助人民法院化解保险纠纷中的优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素养高、专业技能强的调解员队伍。保持和加强法院与市保险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力争使调解结果与司法预判观点取得一致。同时,试点法院以及保险业协会在组织和参与调解工作时,要注意经验积累和总结,把好的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汇报,便于市镇江中级进一步掌握试点工作实际状况,为在全市统一开展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积累经验。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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