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委党的群众中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计划安排,3月26日下午,镇江中院组织开展主题党课及警示教育。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结合自身20余年的工作体会,自制PPT为全院党员干警作了题为《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的党课辅导。
茅仲华指出,“良好的品行”是《法官法》规定的作为一个法官所必须具有的基本条件,是法官忠实履行职责、公正司法的内在动力。法官的德行,不仅影响着法官个人形象,而且还影响着公众对法官职业、对公平正义的认知和评价。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推进司法公正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茅仲华强调,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准确把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涵,即是公正、廉洁、为民,其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要正确把握情理和法理的内在联系,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要确保司法廉洁,排除物质利益的诱惑、人情关系的缠绕、权势干扰的压力;要坚持司法为民,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要维护司法形象,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严格约束业外活动。
茅仲华指出,法官职业道德的根基体现为司法良知,这不仅仅是善良,还有理性,更是一种自省精神和使命感,是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情感、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的内心体现,其价值就在于培养法官公正司法的信念和自觉意识。司法良知内化于司法信仰,外化于公正裁判案件和优良法官品格,是公正司法的人性基础,决定着法官对待司法的态度,还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他还联系实际,指出了当前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在理想信、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和道德修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茅仲华要求,司法作风关乎司法形象,关乎司法公信力。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按照“一养”(加强自身修养)、“二畏”(敬畏良知、敬畏国法)、“三守”(守住法律底线、守住职业操守、守住欲望诱惑)、“四慎”(慎始、慎微、慎独、慎取)要求,大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授课结束后,镇江中院纪检组长周国达传达了有关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腐之殇》。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