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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镇江中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
  • 发布时间:2014-04-14 00:00
 
 
 
    今年以来,镇江中院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新形势下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倡导院领导带头办案、开示范庭,充分展示自身业务能力,发挥榜样作用,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
 
    继3月28日院长茅仲华带头主审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后,4月10日上午,又有两位副院长分别开庭审理案件,其中姚强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该案同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副院长陈敏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商事案件,当庭调解成功。据了解,仅4月份,还将有多位院、庭长参与案件庭审,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
 

    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起到示范带头的推动作用,带动其他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同时,院领导通过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案件,还能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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