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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42件减刑案件
  • 发布时间:2014-08-08 00:00

 

中院副院长吴猛担任审判长审理减刑案件

庭审现场

 

    8月4日和5日上午,镇江中院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42件减刑案件。4日上午,21件减刑案件由中院审监庭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5日上午,由中院副院长吴猛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对其余21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审理。
 
    部分监区民警和服刑人员参与了旁听。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宣读了对罪犯呈报减刑的意见,法庭随后对罪犯的基本情况以及服刑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罪犯陈述,以及罪犯所在监区其他服刑人员的证词。镇江市检察院检察员全程参与了庭审。4名人大代表两两分别旁听了2批案件的庭审过程。
 
    2014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这42个案件,都是由镇江监狱提出减刑意见,涉及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的减刑案件,镇江中院依法组织了此次庭审。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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