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恢复性司法 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
镇江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坚持把恢复性司法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效果。
11月5日上午,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首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随后,镇江中院和京口区法院联合召开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王某在公安侦查阶段就赔偿了林木所有权人丹阳市访仙镇仁里社区9万元。案件审结后,法院认为被毁坏林木系沪宁高速路旁的防风林带,应当及时进行补种恢复。
11月14日,镇江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肖雄以及京口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邹永超、刑庭主审法官惠晓华专程前往丹阳市访仙镇仁里社区,现场查看林木毁坏情况,并与仁里社区领导进行交流,要求该社区对赔偿款专款专用,及时恢复被毁坏林带。法院将跟踪监督恢复情况,社区领导表示已计划明年三月对毁坏林带进行树木补栽。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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