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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镇江中院骨干积极参加武汉大学公益讲座活动
  • 发布时间:2014-12-16 00:00

 

    2014年9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在镇江中院举行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签约仪式后,镇江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娄正前被选聘到武汉大学担任法学院教授。加入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武汉大学这个集体,娄正前同志除承担正常民法教学任务外,积极参与到校内各类公益讲座类活动,为提升大学生法律应用能力竭尽全力,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业务素质。

    也许是对来自审判实践的法官认同,也许是对其较好的教学能力和理论学识的肯定,武汉大学一些活动团体经常邀请娄正前同志参加,他都欣然接受,并精心准备。11月中旬,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在开展“崇善向上,珞青昂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春寻访主题实践活动”中,该学院的学生会干部来法学院专题采访,娄正前同志紧密结合审判实践中案例,从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如何维护自身正当法律权益等方面回答了学生的问题,给大学生们传递了真正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11月下旬,在武汉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之“政法英杰杯”华中八校模拟法庭对抗大赛决赛中,学校邀请娄正前担任评委。赛事完,他对双方队员的表现进行了鞭辟入里的点评,对庭审组织、程序、业务技能、庭审驾驭等方面作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设性意见。活动后,法学院老师和学生对他的点评和建议深表认同并表示感谢。12月上旬,由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主办,法学院拓新实践中心承办的“从司法实践看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中,娄正前同志作了《上帝”般待遇不是梦——增权理论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读》专题讲座。他认真准备材料,并制作了精美的PPT,围绕“消费者增权”理论,紧密结合2013年10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使用权,隐私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后悔权等内容,给广大同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讲解。在提问环节,就同学们在学习或生活中碰到的不同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全场讲座,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均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和喜爱。同学们认为,讲座很有针对性、实用性。结束后的交流中,法学院学生会干部提出,“真诚地希望娄老师今后有机会继续给我们作类似的专题讲座”。

    镇江中院的选派干警迅速融入高校法学教研队伍,不仅充分展示了江苏法官的业务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双千计划”在拓展高校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正发挥积极作用,更加深了广大学生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真正了解,对中国法治建设现状有了更加直观清醒的认识,进而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今后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实践精神。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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