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茅仲华在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茅仲华在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下面附全文。
——2015年1月22日在
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茅仲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以“改革创新推动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司法为民提升年”为抓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65677件(不含减刑假释案件5077件,下同),审结53428件,同比分别上升7.52%和0.9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4860件,审结3780件,同比分别上升20.9%和10.62%。
一、狠抓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687件,审结2500件,判处罪犯295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46人,对1362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依法审理涉港澳毒品犯罪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等大要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一审审结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案件74件81人,同比分别上升29.82%和22.73%。扎实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42031件,审结34108件。其中,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0714件,解决争议标的96.7亿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5件。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力度,着力纠正不立不裁问题,受理行政案件745件,审结671件,同比分别上升33.04%和32.35%;依法判决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件30件,同比增长275%。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87%。
——积极破解执行难题。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成效。受理执行案件17404件,执结13880件,执结标的26.21亿元。建成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通远程执行指挥系统,启用执法记录仪,与28家银行、国土等部门建立了点对点实时查询机制。通过互联网、电子屏幕、报纸等载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186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提高失信成本。加大督办力度,市中级法院立案督办执行案件62件。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突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和法官主体地位,强化正确考核导向,取消不符合审判规律的考核指标,切实为基层一线法官松绑减负。规范立案管辖工作,建立对基层法院案件管辖情况季度评查通报制度,坚决整治违规管辖现象。完善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意见交流机制,强化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范审限变更操作,全市法院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2.44%。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坚守法律底线,坚持公正司法。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保障刑事案件质量,依法对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加强审级监督功能,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法改判、发回重审案件246件,对生效的41件案件提起再审。定期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加大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力度,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2.46%。
二、稳步推进司法机制改革,切实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开展法官案件饱和度调研,合理确定一线法官工作量。坚持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实行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人员挂庭办案制度,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3420件。扬中、丹徒等法院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和劳动争议案件要素式审判,着力提升审判效率。深化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市中级法院在成功实行聘用制书记员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法院推开。分五批次组织对编制外书记员定岗培训,经省法院考核通过114名,镇江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改革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建成市中级法院数字审委会,严格限缩讨论案件范围和数量,强化审委会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宏观指导功能。全市有6个人民法庭被省法院确定为首批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市中级法院民一庭认真落实合议庭负责制,裁判文书一律由审判长签发。京口法院从全院法官中遴选出29名主审法官,组建13个审判团队,全面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取得初步成效。
——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两级法院全部开通法院外网、微博和微信,通过法院外网公布法官名单、审判执行等信息。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流程节点短信告知制度,全市法院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33次,上网发布裁判文书27181份,网络直播庭审538次居全省法院第三。开发区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工作被中宣部拍摄进专题电视片《国魂》,并在央视播出。建成市中级法院执行公开大厅,方便当事人查询、监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全面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793件拍品,成交金额2.24亿元。对职务类、金融类和涉黑类罪犯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44件,取得较好效果。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受理环境资源案件63件,审结45件。出台依法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推出十二条司法举措,构建与检察、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市中级法院审结我市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京口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污染纠纷案入选江苏法院2014年度十大环境典型案例。
——依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开展司法应对工作。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企业互保融资等纠纷案件,依法化解金融风险,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丹阳法院与公安机关强化工作衔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环境。全市法院主动走访重大项目企业300余人次,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深入眼镜市场、醋业协会、惠龙港等开展司法调研,促进企业创业创新。
——依法推进法治镇江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送司法建议182份。其中,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多发、小贷公司借贷管理不规范等10份情况反映被省委办公厅转发,3篇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句容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开发区法院、市中级法院刑一庭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军官法官互学、军营法庭互动”等共建活动,法律拥军工作继续走在全省法院前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发布典型案例56个,举办法治讲座258场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初步形成丹徒法院宝堰法庭“法园”法治文化广场、句容法院下蜀法庭“沐正苑”法治教育基地等法庭文化特色品牌,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大力化解涉诉矛盾。加强与保险、汽贸、眼镜等行业协会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扬中法院深化“法官进村居”活动,化解矛盾关口前移。丹阳法院为道交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提升矛盾化解实效。市中级法院建成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四级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联网平台,强化院庭长工作日接访,院庭长全年接访1348人次。坚持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完善“诉访分离”和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推动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按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 127件信访案件。
——不断完善便民举措。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提前半小时上班、中午安排值班、事项办结后下班的“三班”制度,完善“12368”语音服务平台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深化网上立案、巡回办案、节假日开庭等便民举措,市中级法院自主研发财务软件,规范诉讼费、案款管理,简化退费退息手续。润州法院建成残疾人无障碍法庭,京口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扬中法院建立“康乃馨工作室”,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中央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来镇视察时对法院便民利民工作予以肯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为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45.85万元、提供救助资金258.61万元。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和来信,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年邀请代表、委员视察583人次,旁听评议庭审668人次,走访、座谈1267人次。最高人民法院组织8省市14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镇江法院工作,代表们给予充分肯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增人民陪审员497人,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028件,较上年增加4308件。市中级法院召开特邀审判监督员、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等座谈会14场次,回复网民提问238人次,处理人民来信414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法院队伍素质
市中级法院聚焦“四风”,查摆出17条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25项整改措施,取得积极成效,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市法院全年有46个集体和4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获得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一等奖,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丹阳法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润州法院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丹徒法院宝堰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句容法院王丽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并当选“江苏最美法官”,开发区法院吴茜被评为“江苏优秀法官”。
——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19名法学硕士,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互派人员挂职锻炼。强化教育培训,全年举办和参加培训班66期,培训法官4054人次。加强审判调研,市中级法院两项课题分别被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全市法院有5篇论文分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和优秀奖。
——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从严从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市中级法院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数量同比分别减少26%和30%,“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8.59%。深入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慵懒散拖等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形象。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在职干警及家庭成员涉诉事项报告、离任人员在本市法院代理案件备案等制度,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司法巡查4家基层法院,开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拓宽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194件,对24名干警予以问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对法院工作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和立足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少数法官处理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水平不高,办案效果不佳;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职业尊荣感不强和法官流失问题仍然突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法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对法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镇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力争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全力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涉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突出依法审理好职务犯罪大要案。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力争在确保公正司法上取得新成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全面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推进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及时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等问题。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确保审判质效。
三是服务保障民生,力争在落实司法为民上取得新成效。全面整合优化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妥善审理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刑罚威慑等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借助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平台,及时就地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纠纷。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力争在提升司法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审委会讨论案件过滤机制,深化审委会宏观指导功能。全面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动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深化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有效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力争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丰富和拓展培训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强化“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狠抓抵御干扰和避免利益冲突等廉政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干警业内业外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为我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加快建设令人向往的新镇江作出新贡献!
附件 1: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远程执行指挥系统】(见报告第2页第18行)2014年11月,全市法院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正式开通运行。通过远程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指挥中心能够及时掌控执行现场情况,查控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音频、视频资料,防范和处置抗拒执行行为,规范和监督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见报告第3页第1行)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次专项行动是为了有效遏制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法官案件饱和度调研】(见报告第3页第19行)2014年3月—6月,全市法院利用4个月时间,开展了对法官工作情况的专项调研,旨在最大程度地了解和掌握法官正常工作日内的最大工作量。本次专项调研,由全市法院院庭长直接牵头负责,共开展调研74人次,查阅卷宗20392卷,查看庭审录像718个,全面收集了一线法官工作情况的数据资料,为科学合理确定法官工作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要素式审判】(见报告第4页第1行)是指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抽取出该类案件的共同事实要素,简化对无争议要素的审查程序,重点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的一种流程化高效审判模式。比如,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事实要素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受害人情况、受害人已获得的赔偿情况、交强险保险公司名称以及损失计算等要素,法官通过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审中重点审查有争议的要素,对双方庭前无争议的要素不再审查,从而达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
【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见报告第5页第9行)是指对于环境资源案件,除判决被告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责任外,还可以责令承担恢复或修复环境责任。例如,2014年11月京口法院在审理王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中,除判处被告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外,还责令被告承担9万元的林木修复款,并积极与林木所在地的某社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修复款专款专用,及时恢复被毁坏林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见报告第6页第15行)2014年5月,市中级法院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中级法院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包含接待大厅、4个接待室、1个远程视频接待室等。来访群众只要在接待中心入口处实名登记,并接受安检后即可进入。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外,每个工作日均有院庭长负责接访。此外,应来访群众要求,工作人员也可通知承办法官到场接访。在远程视频接待室,来访群众可与最高院、省法院及基层法院法官通过视频对话交流,切实减轻信访群众负担。
【“六难三案”】(见报告第8页第21行)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文,要求坚决整治。
【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见报告第9页第7行)
为拓宽民意沟通和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2014年7月,市中级法院设立“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jubao.court.gov.cn/AB0。网站采取严密的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以防止举报信息和举报人身份泄露。网站提倡实名举报,但并不拒绝匿名举报。如实名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向其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附件2:
审判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备注:上述行政、刑事、民商事均指一、二审案件,其他是指再审、申诉复查等案件)

(备注:其他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信用卡纠纷、继承纠纷、股东权纠纷、票据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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