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镇江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减刑假释审判工作情况,并介绍了中院在全省率先依托信息化技术,完善减刑、假释远程开庭系统、打造阳光审判工程的情况。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十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在一号法庭旁听利用远程系统审理的职务犯罪人员的减刑案件。
市中院副院长吴猛在发布会上介绍,市中级法院管辖镇江监狱、边城监狱、句容监狱、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刑罚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2014年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077件,其中减刑4591件,占全部案件的90.43%;假释486件,占全部案件的9.57%;经过审理,裁定不予减刑14件,不予假释2件,变更减刑幅度72件。审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176件,占全部案件的3.5%,经过审理,裁定不予减刑4件。
近年来,减刑假释工作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其结果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价,镇江中级法院严格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制订了《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和《关于财产类履行情况与罪犯减刑、假释具体关联的讨论纪要》,进一步规范司法。坚持“阳光司法”,严防暗箱操作,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后五日内一律依法将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建议书等材料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严格掌握标准,做到宽严相济,提高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根据法律规定不宜上网的案件外,其他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一律网上公开。
据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庭长于竞介绍,因为镇江辖区内有三所监狱位于句容,赴监区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手续复杂,耗时费力。市中级法院于去年7月与边城监狱在全省率先开通远程视频系统,利用法院内现有的标准科技法庭,通过在监狱内设置远程法庭的方式,确保实时音频采集、传输、录制、多画面同步显示、远程证据展示、笔录远程同步显示、电子签名、电子指纹等多项功能,可支持多方诉讼参与人在三个不同地区参加庭审。截止今年1月,已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了44件减刑、假释案件。与此同时,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选择部分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镇江中级法院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做法已得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省法院已正式发文将该系统在全省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