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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8-25 00:00

市中院与市信用办联合在大市口城市客厅、万达广场等繁华地带大屏幕曝光实行被执行人

    今年以来,根据镇江市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镇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镇江”建设。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坚持执法办案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通过深化“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对“老赖”惩戒力度,以及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多措并举全力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1-6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5054件(不含减刑假释案件2064件),结案24294件,同比分别上升21.57%和8.39 %。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4223件,结案2359件,同比分别上升49.38%和30.04%。通过对违法犯罪人员、违约侵权人员的司法裁判,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制裁,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平正义。

  二是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及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全面落实网上办案机制,保证审判信息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法院外网、微博、微信等载体和12368短信告知平台作用,及时公开重大审务信息,通报重大典型案例,自动发送审判执行重要流程节点信息,构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上网发布裁判文书10585份,庭审网上直播621次,上网拍卖被执行财产343件,成交1.22亿元。市中院还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环境资源保护、青少年维权、涉军维权、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打击毒品犯罪等新闻发布会6次。

  三是加大惩戒“老赖”力度,营造社会诚信氛围。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691条,其中自然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21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失信被执行人的491条。各法院利用本院官网、微博、微信、公告栏等载体,闹市区LED大屏幕、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与政府部门联动对“老赖”信用惩戒。市中院对全市194家中介组织、518家财政扶持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了征信反馈意见,向省、市级信用库报送了29个社会法人和135个自然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改善了执行执法环境,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中院将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制度作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综合考评内容,保证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廉政内控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法官。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为杜绝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坚决防止发生冤案错案,我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职干警及家庭成员涉诉事项报告登记的规定》、《关于说情、打招呼登记备案的暂行规定》、《关于出差办案禁止“三同”的规定》。同时,我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制定了下发了《关于本市离任法院工作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参与诉讼活动的有关规定(试行)》。通过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确保全市法院司法公正和廉洁办案。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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