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加大力度执结音像制品侵权案件
4月7日下午,市中级法院组织力量突击执行一起市区某娱乐场所的音像制品侵权案,将拖欠两年半之久的案款执行到位。
2013年10月和2014年11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作为原告,分两次诉讼我市某娱乐场所,要求该娱乐场所对侵权使用的231首音乐电视作品进行赔偿,市中级法院都判决被告败诉,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判决生效后,仍然没有主动履行,申请人到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以7.5万了结案件,但被告方在支付了3万元后,剩余的4.5万却迟迟没有支付。
当天下午,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法官突击来到该娱乐场所,并当场约谈了该娱乐场所负责人。经过执行法官做工作,被告方表示经营困难,但会尽量在24小时内筹款到账。
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孟涛表示,由于近年来休闲娱乐行业比较萧条,该企业也确实很困难。法院在执行中一开始也就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尽量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针对不同被执行人的情况,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有能力偿还欠款的被执行人把案款执行到位,但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老赖”也绝不手软。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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