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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

 

   在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2日,镇江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向媒体通报了全市法院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成瑶发布了典型案例。

  2015年以来,镇江市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及时应对知识产权司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司法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2015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2件,其中民事案件435件,刑事案件6件,行政案件1件。案件类型主要为商标案件 210件,著作权案件187 件,专利案件34 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 11 件,审结226件,其中调解撤诉 124 件,调撤率为 55%。

  据镇江中院副院长陈敏介绍,全市法院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强,保护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发挥司法裁判遏制侵权,引导尊重创新、促进有序竞争的功能作用。针对权利人主张较高赔偿额的侵权案件,加强赔偿举证的指导,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体现知识产权相应的市场价值,加大证据保全和行为保全的力度,审理中探索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在专利、技术开发、商业秘密等技术类案件中邀请技术专家,查明技术事实。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两级法院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先后就“镇江香醋”、“丹阳眼镜”集体商标司法保护展开专题调研,组织召开镇江地理标志产品法律保护问题研讨会,会同市工商系统举办镇江地区第一届商标疑难案件研讨会,进一步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发布会召开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参加了路易威登马利蒂诉某娱乐俱乐部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旁听。参加发布会后,他们还就产品专利保护等法律问题与法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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