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起,润州法院党组把“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列为2016年的头号项目,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意见,排出了序时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诉讼服务中心就地办公,院领导每天检查进度,确保按期推进。通过精心实施“321”工程,到4月底,“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顺利到位。
“321”工程,即“三大平台、两大站点、一个速裁”:
一是完善“三大平台”,强化诉讼服务。健全完善立案诉讼服务平台、数字网络服务平台和诉调对接管理平台,形成了立体化的诉讼服务体系。立案诉讼服务平台即实体的立案服务大厅,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登记立案、材料收转、自助立案、材料录入、卷宗流转、信息查询、自愿者服务等。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提供12368服务热线和网上立案服务。诉调对接管理平台,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街道及社区等基层调解资源,在诉讼服务中心驻点办公,形成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
二是建立两大站点,诉调无缝对接。润州法院与司法局通力协作,今年3月,签订了共建协议,引进资源,由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和律师工作站。两个站点共有19名人民调解员和36名律师,每天各有2名工作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坐班,实行轮值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将他们的照片和联系方法公布上墙,为当事人提供联系方便。同时,诉讼服务中心在二大站点推行预约制度,通过工作人员安排,人民群众可以预约自己信赖的律师和人民调解员提供服务。
三是设立一个速裁庭,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案件速裁是润州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行,原来由民四庭负责实施。今年,该院按要求将案件速裁工作一并纳入诉讼服务中心,对小额诉讼案件以及其他符合速裁条件的简易案件实行速裁。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