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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实行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 发布时间:2016-05-18 16:44
镇江中院实行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镇江市中级法院实行庭长(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制度规定,在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及群众来访中心,设置庭长接待专区,各业务庭庭长(庭副长)轮流总值班。值班期间,对外接待群众,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同时规定庭长(副庭长)值班时,有权对内协调、调度全院各部门及人员参与诉讼服务。该制度已从今年五月三日起实行。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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