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执行工作靠法院“单打独斗”,费劲周折,如今公安、建设、国土、银行等部门齐上阵,共织罗网罩“老赖”。扬中市人民法院通过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积极优化执行环境,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的“大执行”格局。
争取各方支持执行事半功倍
“离开党委人大及政府政协等部门的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只有党委人大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排除困难和干扰,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我们的执行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一直秉承这样的信念。
春节前,扬中法院以各镇(街道)区为单位,逐一采取拉网式集中执行,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兑现案款两百余万。而这次集中执行的完美落幕离不开各镇区党委政府的帮助和支持。
“活动前,我们主动向每个镇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得到了他们的积极响应。每到一个镇区,都为我们提供了临时的办公场所,供应了午餐,有任何需求和困难直接对接镇区综治办,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我们更能全身心投入到集中执行中。”该院执行局局长王彤感到十分欣慰。
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执行工作部署和重要执行活动情况是扬中法院的惯例。而扬中市委也坚持定期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对大要难案件的执行提出指导意见。
扬中市南园市场经营用房整体迁让案涉及被执行对象较多,情绪对立,十分棘手。因扬中市创卫需要,南园市场改造工程在即,申请执行人催促法院尽快执行。执行干警在多次上门与黄某等被执行人沟通谈话无果后,拟采取集中强制执行措施。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在全市矛盾纠纷排查会上,扬中法院专门就该案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市政法委书记沈大银的高度重视。沈书记一边亲自向被执行人员释法明理,一边召集法院、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沟通协调,从人员、装备、到车辆、物品存放等各方面研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强制执行当天,十位被执行对象主动将物品搬离。
为消除因执行难问题引发的不安定要素,扬中法院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共建司法救助金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同时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其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适当补助,切实解决了涉执特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困难,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司法关怀。两年来,该院共向62名属于特困群体的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40余万元。
畅通执行联动 顽疾迎刃而解
因欠款不还,房屋被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张某却以身有残疾、无处居住为由抗拒腾房。就在案子陷入僵局之时,执行法官丁书云主动从中穿针引线,与住建部门多次协调,帮助被执行人张某申请到公租房。张某在领取公租房钥匙的当天就自行腾房,交付房产。一起长达三年的执行积案在各部门的联动协作迎刃而解。
执行工作,不再是法院“孤军奋战”,而是多个部门“并肩作战”。扬中法院积极建议市综治委牵头建立了由扬中法院及全市相关部门组成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并与扬中市综治办联合出台文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范围。
与公安机关建立被执行人协助布控机制,将长期下落不明、符合拘留条件的“骨头”案件被执行人纳入“协查名单”。公安机关依托自身情报资源“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后,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针对近年来执行案件数大幅增长、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司法拘留人数相应增加,扬中法院与市公安局及时开展工作对接,建立司法拘留送监“绿色通道”。2015年以来,扬中法院对52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5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处理。
加强检法两院的相互沟通与协调配合,经法院动议,双方协商,扬中市检察院在扬中法院设立执行监督检察室。对部分疑难复杂,矛盾激化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该院主动邀请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公开进行审查,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加大与工商、金融、国土、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行之有效的联动惩戒措施。截至目前,扬中法院共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949条,限制高消费731人,对3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入境。在各部门的共同支持配合下,“老赖”们乘不了飞机高铁,住不了星级酒店,不能出境旅游,银行拒绝贷款,市场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对债务人形成强大的威慑。
执行眼线密布 “老赖”无处遁逃
扬中三茅镇港联村朱某因负债较多,把原拆迁补偿用地划归自己哥哥名下,本人隐身不现。申请人秦某及法院多次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均不见踪影。案件报到所在港联村后,协助执行员朱绪荣与秦某及被执行人家人多次联系,一边稳定秦某情绪,另一方面做好朱某哥哥的工作,同时,把了解到被执行人朱某有拆迁补偿可能的信息告知法院。得到这一重要信息后,扬中法院执行人员密切关注跟进,成功冻结了部分拆迁补偿款。
“执行难,难在人难找、财难寻。为此,我院聘任了79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村(居)干部担任协助执行员,覆盖全市6个镇(区)、81个村(居),初步构筑了以镇区、村居两级联络员机制为核心的执行协助网络。为充分调动执行协助员的工作积极性,实行执行协助员劳务补贴制度。”扬中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道。
通过协助执行员,能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动态、信息、经济状况等情况,有的案件甚至直接交给协助执行员就能完成。
日前,当申请执行人郑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2万元执行款时,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然后转身又向执行协助员傅德纯表示感谢。经过三个多月的执行,郑某终于拿到了部分执行款,余款也将分期付清。
去年,郑某的丈夫被机动车撞倒受伤。法院作出判决后,由于被告刘某迟迟不肯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郑某等人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使执行工作减少阻力顺利进行,执行法官邀请了执行协助员傅德纯参与协助该案的执行工作。
傅德纯是油坊镇司法所所长,也是当时有名的调解专家,结合自己与当地村民比较熟悉、村民对自己的信任度较高等优势,执行协助员傅德纯多次协助参与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释疑解惑,积极做好当事双方的调解工作。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付清执行款的协议。
据统计,2016年以来,协助执行员共提供执行信息80条,参与执行和解30起疑难案件,进一步优化了执行环境,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