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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法官开展助企兴业活动
  • 发布时间:2016-06-24 00:00

  

    6月22日下午,镇江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王成瑶参加了由镇江市贸易促进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涉外法律问题交流会,交流会由贸促会副会长徐加荣主持,镇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小清、镇江市商务局国际商务中心代表沈为民以及江苏希西维轴承公司、镇江天朗光能公司、镇江合力四通公司、镇江奥迪康医疗器械公司、丹阳飞鹏电器公司等多家企业负责人到会。

    交流会上,首先由各家企业就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贸易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境外维权等情况及面临的困境和困惑作了介绍。

    王成瑶副庭长听完企业在国际贸易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后,结合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针对性提出了建议,主要有:第一、企业在进行商事活动中主体审查意识淡薄,有订单或交易机会时头脑发热,对交易对方的主体资质及信用情况未经审查确认,进行交易后对方拖延付款、拒付货款、借口质量异议等风险增加;第二、证据保全观念薄弱,证据缺位、证据形式缺陷、证明力较弱等使企业在面对纠纷时经常处于劣势,例如合同不规范,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损失计算缺乏依据等;第三、学法用法能力不足,在遇到约定管辖、适用何国何地准据法等方面问题缺乏敏感性,疏于审查,以致在纠纷中陷入被动地位。对此,王成瑶副庭长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首先,企业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在从事交易时应当首先对对方的主体资质及经营、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其次,注重证据的保全,合同订立可以在一定模板的基础上,做到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为避免一些质量争议,可对所涉样品进行封样或委托第三方保存,固定检材,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后,注重提升法律应用能力,做到法律意识前置,建立健全法务团队,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查摆原因,减少风险,防免损失。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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