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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涉公司法案例研讨会在扬中召开
  • 发布时间:2016-06-27 00:00

 

  6月17日,镇江法院涉公司法案例研讨会在扬中法院召开,此次研讨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进行指导点评。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方,省法院民二庭夏正芳庭长、研究室吕娜副主任及省法院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与公司诉讼课题组(最高法院2014年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镇江中级法院段晓娟副院长、民二庭全体法官、全市基层法院分管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二庭庭长参加会议。

  会上,镇江法院法官就审判实践中的三个涉公司法案例的基本情况作出介绍,并归纳出案例中争议的主要问题。三位专家分别就案例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作出点评和阐释,参会人员也结合自身审判实践经验和对法律适用方法的理解,纷纷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并就案例涉及的问题延伸出不同的法律情形作出深入探讨,研讨活动热烈深入,与会人员在不同观点的表达和碰撞中获益匪浅。

  段晓娟表示会后将对专家意见进一步梳理汇总,全市商事法官将积极把专家和与会代表们提出的涉公司法案件的新理念融入到审判实践。她指出,涉公司法案件在商事案件中的比重虽不是最大,但往往具有法律关系多重性、利益主体多元化特点,审理难度大,尤其是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公司案件的审理更是面临着诸多新的课题,希望全市商事法官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保持对新问题的敏感性,多思考多总结,不断提高公司类案件的审理质量,并注意从中发掘和培育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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