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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润州区法院顺利通过档案管理工作省五星级复查
  • 发布时间:2016-11-23 00:00
 

    11月22日,由省法院、市档案局和市中院联合组成的档案工作评审组对开发区法院和润州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省五星级进行了复查。

    评审小组经过听取汇报、参观院史陈列室、查看台帐资料和档案库房等程序,认为开发区法院和润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制度健全,设施设备符合管理标准,档案门类齐全、保管有序,基础业务工作扎实,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优质高效,院史陈列工作水平很高,充分发挥了档案工作的社会效用,完全符合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五星级标准。评审组同时也希望两家法院能在档案管理五星级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档案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

    两家法院院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了评审组的意见反馈,均表示将按照评审组的反馈意见对本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今后会继续加大投入,不断前进,使档案管理工作始终保持高水平发展。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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