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三个案例入选全市“十佳精品案件”
为进一步健全案例指导制度,推进全市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镇江市委政法委于2016年1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十佳精品案件评选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市十佳精品案件评选工作。日前,从市委政法委传来喜讯,经过推荐申报、归类评选、系统推选、综合评审等四个阶段的严格评选,全市十佳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法院系统三个案例入选,分别是市中级法院茅仲华院长担任审判长,肖雄、丁力田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娄底盛鸿公司等走私固体废物案、丹阳市法院朱菊霞审理的蒋红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开发区法院魏震审理的吴红梅诉童小波等排除妨害纠纷案。
据了解,法院系统另有三个案例被评为全市“十件优质案件”,分别是市中级法院陈敏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王成瑶、詹玉萍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汇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润州区法院朱盈审理的吴潇伟诉万达商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京口区法院惠晓华审理的张冰心、吴方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近年来,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不断探索优质案件的先进执法办案理念和方法,逐步提高办案水平,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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