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连续两年荣获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称号

2月3日上午,在镇江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作风建设大会”上,镇江中院被授予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这是继2015年度后又一次获得该项殊荣。镇江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戴晓东被表彰为2016年度市级机关 “十佳效能标兵”。
2016年,镇江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一切在于干”激发强大动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职尽责,在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6475件,结案77000件,同比分别上升12.62%和11.41%。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11509件,结案10186件。面对人案矛盾异常紧张、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的“新常态”,法院干警们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取得足量收获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有力。
2012年以来,镇江中院先后三次被表彰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荣誉已成过往,而今迈步从头越。2017年,镇江中院将以表彰奖励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高效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镇江谱写“两聚一高”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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