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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连续两年荣获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称号
  • 发布时间:2017-02-04 13:57
镇江中院连续两年荣获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称号
 

    2月3日上午,在镇江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作风建设大会”上,镇江中院被授予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这是继2015年度后又一次获得该项殊荣。镇江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戴晓东被表彰为2016年度市级机关 “十佳效能标兵”。

    2012年以来,镇江中院先后三次被表彰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荣誉已成过往,而今迈步从头越。2017年,镇江中院将以表彰奖励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高效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镇江谱写“两聚一高”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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