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回眸:围绕市委中心工作 依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2016年,镇江中院紧扣市委“六个年”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供给侧改革司法应对专题调研,找准依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20件,涉案金额达27.74亿元。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企业互保融资等纠纷案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审结破产案件21件,依法加快“僵尸企业”清理处置。
推进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受理各类环资案件659件,审结656件,全力保障我市绿色低碳和生态文明建设。联合检察、公安、环保等单位,完善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大力实施恢复性司法,协调检察、环保机关筹建公益诉讼基金、建设替代修复基地,积极为环境资源修复创造条件。依法帮助丹阳眼镜生产企业解决树脂镜片固废性质认定问题,促进眼镜产业可持续发展。
关于村账镇记“五个不到位”易引发职务犯罪的情况反映,得到省委书记李强批示,要求印发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参阅。市中级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润州法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加大涉军维权工作力度,依法协助部队化解停止有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部队清理出租房屋、土地等纠纷案件,受到江苏省军区、镇江军分区充分肯定。2016年12月,驻苏部队部分省人大代表专程视察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市中级法院、句容法院被市委、市政府、镇江军分区分别评为“双拥七创”二等功单位和嘉奖单位。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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