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纪检组被评为“2016年度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先进单位”
日前,市纪委下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先进单位的决定》,对成绩突出的21个单位予以表彰,镇江中院纪检组被评为“2016年度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先进单位”。
近年来,镇江中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强化“两个责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廉政专题党课、廉政知识测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出台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初步建立发改案件纪检监察、审监、审管“三方评查”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基层法院开展两轮司法巡查,加强和改进审务督查;坚持严肃执纪问责,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梳理违纪违法线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工作成绩突出。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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