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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在全市首推新费款管理系统
  • 发布时间:2017-03-27 00:00
 

    日前,开发区法院正式上线江苏法院费款管理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实现费款与案件的精准对应,有效杜绝不明案款发生,规范各种费款的管理。

    “之前诉讼费、执行款都是统一打到法院费款实体账户,案子多了,打款时当事人没注明,就会造成案款难以识别、管理混乱,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查找核对。”该院办公室主任钱晓龙介绍,新费款管理系统成功解决了这一难题。

    据悉,立案时,新系统会在法院费款实体账户下为当事人生成“专属虚拟账号”,该账号与案号关联捆绑,确保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能够实现每笔款项与案件的精准对应。同时,可直接生成印有标识码、标明虚拟账号的缴款通知书,当事人可以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方式向该账号缴款,资金实时进入法院费款实体账户,信息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登录系统或扫描标识码查询,案件费款情况一目了然。

    “相当于每笔款项都有了‘身份证’,而且所有费款实现‘互联网+’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内控监督。”该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蒋平表示,江苏法院费款管理系统和审判、执行管理系统是高度融合的,案件承办人、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可以在各自的管理界面下操作,现在案件承办人员通过系统可实时掌握所办案件的费款进账情况、资金退付情况,而且还可以从网上发起退费划款指令,管理人员网上完成审批,财务网上办理退费、划款手续,银行将款项返还法院提供的当事人收款账户,实时到账。“以前每天都要让法官来认领不明案款,还要走各种审批程序,退费、划款有时候要跑银行好几次,现在可真是省时省力,还不容易出错。”负责费款收缴的财务人员小段高兴地说。

    值得一提的是,该系统还与短信平台无缝对接,费款收取和支付信息一经法院财务部门确认,实时向当事人和案件承办人发送短信,最大限度地方便法官办案,让司法更透明。

    “我刚收到短信,王某的执行款终于到账了,这个案子可以结了!”执行局工作人员赵致远拿着手机,兴冲冲地跑到局长办公室高兴地说道。原来,经过几个月的系统调试等前期准备,春节刚过,开发区法院就首先运行了执行款系统“一案一人一账号”,2月23日,家住大港的李某因债务人王某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来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王某强制执行,这个案子的承办人就是赵致远,他接到案子后,就积极联系王某,可是电话打不通,多次上门人也不在,终于前几天在一次凌晨突击行动中,把他堵在了家门口。经过赵致远的一番耐心劝说,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王某承诺不再躲债,一定想办法还钱。刚刚正是被执行人王某缴纳了执行款,承办人赵致远就收到了短信提醒。

    另外,该系统还可以有效破解不明执行款、诉讼费长期沉淀问题的产生。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以流程设计和数据挖掘为支撑点,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诉讼费、执行款实行动态追踪管理,能够对费款退还时效进行统计,按照费款沉淀时间分级预警提醒,有效提升费款管理透明度。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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