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和业务沟通,提高仲裁办案质量,3月30日下午,镇江中院和镇江仲裁委联合召开业务工作座谈会。镇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镇江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薛国荣,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出席会议。镇江中院民三庭全体工作人员、镇江仲裁委秘书处全体人员、有关仲裁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镇江仲裁委副秘书长窦高林主持。
会上,镇江中院民三庭王成瑶庭长通报了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仲裁办案情况,重点阐述了司法审查的原则,详细介绍了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事由的把握,深入交流了在司法审查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仲裁工作提出了审慎行使权利、强化程序意识、提升裁决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四个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与会仲裁员们首先对该次业务交流活动表示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并就仲裁工作纷纷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大家各抒己见,会议现场气氛宽松活跃。
镇江中院吴猛院长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的意义,他指出,通过这次会议加强了双方的沟通和联系,交流了工作经验、增强了默契,并能够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吴院长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仲裁员要转换好角色定位,坚持业务学习,促进共同发展。二是坚持诉裁对接,发挥好仲裁和诉讼的互补作用。三是坚持把握好审查尺度,维护仲裁威信。四是坚持制度创新,探索法院与仲裁法治共建的镇江经验。
镇江仲裁委薛国荣秘书长认为此次会议形式新、层面高、人员全、工作实,并就如何开展好仲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强化使命担当上要有新认识。仲裁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是推进“两聚一高”战略的需要、是推进镇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二是在提升仲裁公信力上要有新作为。要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发挥仲裁特色优势、探索专家办案、推进诉裁对接机制有效运行。三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要有新举措。要加强基础建设、能力建设、效能建设、形象建设。
此次会议是镇江市第一次召开的系统化、规模化的有关仲裁业务座谈会,双方表示将携手共进,努力推动我市仲裁工作取得新发展,开创镇江仲裁工作新局面。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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