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接受文明单位考核检查
5月4日上午,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白连生率领检查组对市中级法院创建2014—2016年文明机关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检查组先后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大法庭、院史馆、图书室、信访接待中心和食堂,并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唐万能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坚持把争创市级文明机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市级文明机关”目标任务分解表》,围绕文明机关创建“六项标准”,细化分解11个方面32项工作举措,对照创建目标和责任,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专责,全体干警参与、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单位在党风廉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公正执法、内部管理、读书讲学、志愿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3次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
市中级法院将努力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单位建设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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