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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

 

 

 

 

 

 

    毒品是人类公害,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败坏了社会风气。在国际禁毒日前夕,镇江中院于6月22日上午,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通报了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公布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新闻处沈荷处长主持。会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还一同观摩了被告人郝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庭审。

    章纯钢副院长在通报中指出,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9件197人,案件数量约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4.4%。所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共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5个罪名。其中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数的比重最大,为94件95人;其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达到64件90人。在审结生效的毒品案件中,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有8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6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1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40人,适用缓刑的7人,重刑率20.1%,缓刑率3.8%。

    当前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毒品犯罪大要案频发。出现了两起涉案毒品上万克的案件,其中审结的朱某、陈某、唐某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涉案毒品数量高达四万余克,成为镇江建市以来审结的数量最大的涉毒案件;女性涉毒罪犯比例连续上升。由2014年度,女犯11人,占比仅为7.9%上升到2016女犯27人,占比14.7%;涉毒种类多为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涉氯胺酮、摇头丸等新型合成毒品、鸦片、大麻叶等传统毒品的案件数比较少。

    面对毒品犯罪高发、毒品犯罪形势严峻,镇江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立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筑牢防毒拒毒的司法堡垒。

    毫不动摇地坚持厉行禁毒,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特别注重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注重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准确把握毒品案件证据特点,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特别是拟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涉毒案件,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引导取证、举证工作围绕审判工作的要求展开,切实发挥每一级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确保毒品案件的审判质量。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结合方针。对毒品犯罪被告人特别是未成年犯加强思想教育与说服工作,促使被告人彻底认识到毒品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减少再犯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两级法院本着“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

    发布会后,刑一庭副庭长孙海燕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接受了采访。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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