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发挥职能有力保障港澳同胞及华侨投资
9月1日上午,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会议在市人大召开,主要听取镇江市政府、市中院关于贯彻实施两部条例的情况汇报。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洪水主持,市港澳办、侨办、金融办等17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出席会议并作情况汇报。
会上,吴猛副院长就贯彻实施两部条例作了汇报。镇江两级法院在审理涉港澳投资者和华侨投资者相关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净化投资环境。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及时总结新类型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着力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审判质效。结合审判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了解外资企业司法需求,提出合理建议;强化多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座谈会、信息会等方式,实现了与贸促会、工商、仲裁委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有效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港澳投资、华侨投资新动向和新问题,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良好成效。
涨洪水副主任代表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在保障港澳同胞及华侨投资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并表示将对法院提出的建议给予高度关注。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