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9日下午,市中院联合京口区法院召开全市法院2017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宁杰,行政庭副庭长肖雄,京口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华军,审委会委员邹永超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市中院新闻处负责人孙彩萍主持。十余家媒体记者和省市区三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会上,宁杰专委通报了全市法院2017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他介绍,镇江市是全省唯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市、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7年,全市法院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00件,同比上升63.70%,审结1083件,同比上升63.84%,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态优先特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强富高美”新镇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重职能发挥,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镇江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犯罪74件,其中以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等案件为主。多措并举化解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在处理原告扬中市八桥镇316户村民诉南通某运输公司环境污染民事案件中,丹阳法院通过提前介入依法引导纠纷处理、畅通环境诉讼民意沟通机制、搭建环境诉讼多元化解平台、建立环境诉讼快速办理机制等工作模式,实现事故所涉316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公、私益损失共计250万元全部赔付到位,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此外,镇江两级法院注重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举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通过案件审判实现生态修复的宗旨,通过放流增殖鱼苗,恢复渔业资源;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资源;建设生态修复林,探索替代修复方式等恢复性司法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会上肖雄副庭长通报了五起典型案例,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新闻发布会前,京口法院精心安排了由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某荣等人环境侵权公益诉讼案的公开观摩庭,检察机关在对朱某某等五名被告人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以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破坏矿产资源的朱某某等七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本市第一起依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