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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成效突出 : 市中院荣获组织奖 一等奖被法院包揽
  • 发布时间:2018-07-03 00:00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高度重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等载体,引导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普法实效,向社会传播正义声音、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

    日前,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市中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送了一批近年来审结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将“辨法析理、以理服人”作为重点,做到入情、入理、入法。经专家评审,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组织奖。句容法院、润州法院、丹阳法院、京口法院积极报送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马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7个案例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

1.《从马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句容市人民法院 谭江宇)

2.《二十年的借款能否要回》(润洲区人民法院 刘忠明)

三等奖 :

1.《316 户村民诉某危化运输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丹阳市人民法院 张忻)

2.《从一起彩票纠纷案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京口区人民法院史友兴)

3.《如家商标侵权暨反不正当竞争案》(丹阳市人民法院 张忻)

4.《李某、董某诉农技站分支机构生命权纠纷案》(句容市人民法院 居祥龙 郭瑾)

优秀奖 :

1.《王某诉句容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句容市人民法院 乔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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