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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战果发布
  • 发布时间:2019-06-19 09:36

    6月18日上午,镇江中院联合丹阳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镇江中院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朱晓军,丹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峰出席了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上,镇江中院章纯钢副院长通报了镇江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件15件168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26人,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年,适用财产刑42人。

    战果振奋人心,战绩凝聚汗水。全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组织发动。通过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扫黑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督导工作等,严格落实联络报送、专人专案、定期通案和沟通联系四项机制,报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42次,参加案件协调与分析研判会56次。忠实履行法院在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中的各项职责任务。突出打击重点,确保案件质效。以审判为中心,确保案件质量效率。严格分级把关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和量刑尺度。

    此外,全市法院不断完善线索摸排工作,建立了以“员额法官线索摸排责任制”为特色亮点的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对近年来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情况进行深挖线索、逐件过筛和串并分析、综合研判,努力做到强力遏制,深挖根治。

    镇江中院朱晓军主任发布了3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丹阳法院张峰副院长介绍了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发布会前,代表委员和新闻记者旁听了王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的庭审和宣判。该起案件系镇江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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