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
7月19日上午,市中级法院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主持,在镇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闻风传达学习了7月9日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最高院周强院长在7月11日最高院党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猛传达学习了《中共镇江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唐万能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围绕学习内容,汤院长在学习总结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推动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讲话精神,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做到三个“做表率”。要深刻领悟习总书记讲话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做表率,在始终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政治建设决定了党的建设的根本方向,全市法院必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永葆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全市法院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规章制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以调动党员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要在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过程中主动融入,积极应对,把各项改革思路悟深悟透,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要杜绝墨守成规、闭门造车,不断强化担当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从政治上谋划发展、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确保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教育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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