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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 发布时间:2019-10-11 00:00

    9月27日至10月10日期间,镇江中院密集召开专题党组会、领导小组工作会和全市法院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会,全力贯彻落实省法院对镇江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和督查反馈意见。10月9日召开的专项整治督促检查暨工作推进会上,各基层法院和中院民四庭、执行局分别汇报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正在推进的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市中院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点评。

    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骆俊到会进行现场指导。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要求全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工作责任,系统把握专项整治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对标对表,切实解决好查摆问题不全面、工作进度较缓慢和整改措施有差距等问题,按照“坚持一个融入、三个结合,把制度建设和压实责任贯穿全过程”的总体思路,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努力以专项整治成果体现主题教育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专项整治
真正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一体推进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措施互补、相互促进。把专项整治要求融入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思想根源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正反典型教育,提振全体干警参与专项整治的精气神。把专项整治问题融入调查研究,切实将调查研究作为工作方法,把“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方法、执行权监管防控机制等课题,确定为法院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中的领办课题难题。把查找工作差距融入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都要把履行专项整治职责情况,作为党性分析材料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的检视剖析与整改落实内容。
结合“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推进专项整治
扎实做好排查纠正工作,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2016年1月以来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再次进行全面深入复查;加快进度、加强协调、掌握主动,对排查出的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及时启动再审、移送公安等工作;对P2P网络仲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按照“三个一律”要求在10月15日前全部处理完毕。妥善做好新案审理工作,对自今年8月1日起尚未审结和新收的民间借贷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准确适用程序,完善审判方式,用足法律手段,强化部门衔接,坚决彻底切断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积极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实时更新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落实全省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积极运用好“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建立健全与非法金融活动治理各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
结合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专项整治
加强执行机制建设,对执行指挥中心的各项职能落实“五定”要求,配强执行指挥中心人员力量,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执行规范管理,按照“三统一”机制,加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按照执行工作“一案双查”机制,继续组织开展“三反”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执行案款发放审批,确保所有新到位案款按时发放,继续加紧清理超1个月未发放执行案款。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积极加强执行局领导班子建设,调配敢管会管、能够真管严管的人员充实执行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的管理水平。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推进专项整治
树立管业务就需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身边违纪违法案例”为警示内容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并对聘用人员在工作标准、廉洁守纪方面实行同标准监督管理。认真履行监察工作职责,将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全面纳入审务督查、司法巡查范围,对排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于问题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指导,高度重视纪委监委的监督建议,积极主动听取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意见,坚决配合支持纪委监委对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把制度建设和压实责任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健全完善“院庭长、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三位一体的审判监督体系。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所有案件的审判执行在“阳光”下运行。优化案件评查方式,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倒逼审判权慎重行使。强化法院党组主体责任,把履职专项整治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内容。市中院全体院领导对联系点法院专项整治工作实行责任包干、带案督查。
                              (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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