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领导高度肯定市中院优化利用破产资源实施意见
“市中级法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该项工作很有意义!我们共同努力强化‘府院联动’,把这项工作推进落实好,有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近日,常务副市长裔玉乾对镇江中院《关于创设‘破产资产池’实现资源优化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高度肯定。
为深入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江中院结合我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创设‘破产资产池’实现资源优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的目标任务是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制度功能,完善企业破产处置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将破产财产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纳入招商引资范围,统筹协调解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难、重整投资人招募难问题。充分利用政府招商引资平台,将破产资产拆分或分零转让,置入破产资产池并导入招商引资体系,通过外来资本总体变现,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资源要素,优化资源利用,重新激发产业活力。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该《意见》详细规定了设立破产资产池运行模式以及建立健全破产财产处置与招商对接机制并确立了考核和监督办法。
(民二庭供稿)
责任编辑:jsw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