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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召开党支部述职评议会
  • 发布时间:2020-01-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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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国达、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唐万能和本院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唐万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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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章纯钢对2019年度党支部综合考核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针对本次述职评议考核和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要意义;二是严格把握考核内容与标准,客观公正地开展基层党建评议考核;三是持续推进《议事规则》贯彻落实,着力推进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同时,就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议事规则》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构建党支部建设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推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高质量发展,四是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五是进一步加强议事决策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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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中院机关行政庭党支部、审监庭党支部、办公室党支部、执行局党支部、司法鉴定处党支部、法警支队党支部先后述职,结合本年度党建工作成效、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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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观摩了党支部会议记录本,相互交流党务工作体会。最后,与会领导和支部书记对各党支部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情况进行的民主测评。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是2019年度党支部“综合考核”“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机关党委作为院党组党建工作的专责机构,在市级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方法路子。2019年制定下发了《党支部综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党支部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组织考核方法,建立了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一体的考核体系制度,为检验法院机关党支部建设质量提供了实践路径。

(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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