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镇江中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最高法院贯彻落实要求和省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
会上,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就认真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防疫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把群众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目前的疫情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市法院要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继续加强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结合疫情形势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干警要具有疫情就在身边、自我防护就是为社会作贡献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要充分运用现有信息化办案手段,努力为当事人、律师远程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想方设法地稳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要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排查涉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生产经营企业的诉讼执行案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整体工作科学谋划,抓紧完成案头工作和电话视频调解等工作,提前应对疫情结束后可能形成的案件爆发性增长。
四是积极统筹谋划,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坚持“让审理者裁判”原则,科学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要落实“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建立审判绩效与法官入额、等级晋升和岗位调整相挂钩制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机制,把办案责任落实落地。要加强诉源治理、配强法庭力量、规范法庭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功能作用。
五是强化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市法院党员在关键时刻要起到关键作用,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落实疫情防控部署中要走在前列作表率,积极参加防疫志愿活动,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带头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六是强化履职担当,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市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责任部门和人员要跟踪掌握防疫情况,积极完成防疫任务,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严肃防疫工作纪律,对不服从指挥、不听调度的人员及时予以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主动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