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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学习会议
  • 发布时间:2020-02-2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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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2月21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学习会。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省委常委会暨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省高院、省检查院、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会议纪要》《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13日党组会议纪要》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的通知》等重要讲话、会议及文件精神。

汤小夫院长就全市法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防控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出五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防疫责任

全市法院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履职尽责就是疫情防控”的意识,全面找准参与依法防疫的着力点,全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进一步抓实抓细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既定的防疫制度措施,同时结合防疫期间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需求,不断细化防疫方案预案,确保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省法院《关于妨害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南》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会议纪要》,全面掌握现已明确的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情形,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制度,坚决果断依法定罪处刑。

二是严格落实涉疫案件办理机制。认真执行省公检法《会议纪要》明确的四项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涉疫案件的提前介入和案件会商工作,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案件定性、罪名适用和证据审核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努力追求涉疫案件办案效果。要针对非常时期、特殊环境,综合考量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惩处,最大限度减少对立情绪,争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强化服务保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法院要始终绷紧弦、张满弓,全面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千方百计把因疫情耽误的工作时间抢回来。

一是全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对于开过庭且不需要复庭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超长期案件,要抓紧合议、讨论并制作文书,争取在这个阶段全部审结。诉讼服务中心对外暂时关闭,对内不能关闭,已上诉案件的移送、已经审结案件的退卷等工作要正常开展。执行条线要根据省法院《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完善内部管理、理顺工作机制等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对下业务指导。市中院要切实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把省法院的指导意见及时传达贯彻到基层法院,同时要把基层法院的指导需求及时梳理汇总上报到省法院。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上级指导意见的理解适用要准确把握,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条线进行学习研讨,确保上级指导意见贯彻到人、落实到案;同时,对于上级指导意见的理解适用分歧,要主动反馈给上级相关部门,确保尽快形成统一认识。

三是积极优化服务保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下发的《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意见》和市中院制定下发的系列工作意见,把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地,落实到案件审判执行过程、转化为服务保障企业实际行动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四、完善制度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联控联调、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及时排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要进一步健全防控对接体系,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一名“网格法官”对接。要建立完善“网格法官”工作支持机制,各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在“网格法官”遇到无法解答的法律问题或有协助化解需求时,要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真正将“法官进网格”机制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理效能。

二是积极助力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全市法院志愿者要按照市中院下发的“法官送法进企业战疫情助复工”活动方案,在进企业检查核查过程中,主动了解复工企业心声、掌握企业经营困难,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租赁纠纷、劳动争议等及时提供法律解答。全市各法院要指定专人汇总梳理志愿者收集到的法律服务需求,集中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解决涉诉企业的实际困难。

三是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积极依托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证据交换、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积极通过“江苏微解纷”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各法院信息中心要结合现有的信息化技术装备,尽快编制内容全面、指引清晰、简便易行的在线诉讼操作指南,发放给审判业务部门和律师协会等,加速在线诉讼活动的普及推广。

五、加强考察识别,强化防疫组织保障

全市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弘扬“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当先锋作表率、冲锋在前。全市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综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纪律,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大力选树宣传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和事迹宣讲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传播抗疫正能量。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市中院党组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议。

(教育处供稿)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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